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畜禽屠宰加工衛生規范》(GB12694-2016)將于2017年強制執行,標準7.6條規定:“7.6 按照工藝要求,屠宰后胴體和食用副產品需要進行預冷的,應立即預冷。冷卻后,畜肉的中心溫度應保持在7℃以下,禽肉中心溫度應保持在4℃以下,內臟產品中心溫度應保持在3℃以下。加工、分割、去骨等操作應盡可能迅速。生產冷凍產品時,應在48h內使肉的中心溫度達到-15℃以下后方可進入冷藏儲存庫”。這項指標是在國際環境背景下確定的,為了達到這項技術指標,艾斯克公司進行了必要的技術準備,可根據用戶預冷間實際情況提供適當的工藝和設備方案。